近日,云南一货车司机从起火网约车中救人的视频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视频中,该白衣货车司机砸窗,拽人,接连救出车内三人,动作干脆利落。然而,事后发现自己"一双手几乎烧废了",但这一行为最终却未被认定为见义勇为。(2月5日 潇湘晨报)
为什么呢?原来,经文山州相关部门证实,该货车司机系事故过错方,因违章倒车致事故,不符合见义勇为的认定标准。一时间,舆论场炸开了锅,有人说:"过错方救人是应该的,不能认定为见义勇为",也有人认为:"应该认定为见义勇为"。

网友对事件的核心争议在于:见义勇为的"门槛",该不该卡住"带错行善"的人?
从公民个人的道德层面来看,该货车司机在事故后并未肇事逃逸,而是选择转身救人,这一行为蕴含着"义"和"勇"。视频里,他第二次冲回火场拽第三名乘客时,后排已经冒出明火--那一刻,他大可以站在安全距离外,等着消防车来,毕竟"我已经救了两个人,够对得起了"。但他没有。
他伸手进火窗的动作,不是"将功补过"的计算,而是"能多救一个是一个"的本能。如果一个人因为自己的过错陷入困境,却依然选择"冒着火救别人",这种"从错误中开出善花"的行为,同样值得被看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