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格斗员遭猥亵放弃反击遭网暴:该不该“还手”?(2)

2024-09-11 15:10  搜狐

徐女士向记者透露,她是运动员出身,小学六年级时进入体校学习柔道,曾多次代表国家队参赛,获得了柔道黑段。2020年她从柔道退役后转型成为一名综合格斗选手至今。她回忆,当时她已经准备反击这名男子,但由于担心反击行为可能导致男子受重伤,最后决定直接报警。

在谈及为什么不还手时,徐女士坦言,作为一名综合格斗选手,每天不间断地训练是为了追求梦想,而不是诉诸暴力,"冲动是魔鬼,拳脚无眼,我报警处理是为了给其他女孩子'打个样'。"徐女士说。

徐女士还说,"我的社交媒体都爆了,好多人都来骂我为什么不还手。"徐女士坦然表示:"我觉得每个人的观点和认知都不一样,他们想说就说吧,我不会在意。"

面对猥亵行为,格斗女运动员选择报警,一是担心出手过重把酒醉的对方打伤,二是报警可将坏人彻底绳之以法,从而保护更多人免受伤害。这样的想法和做法理智冷静,无可指摘。

有网友问,如果还手了不算正当防卫吗?正当防卫该如何界定?

律师解读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智贤看来,在中国法律框架下,如果女性在遭遇强制猥亵时对侵害者进行反击,并导致对方受伤、重伤甚至死亡,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主要取决于反击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据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正当防卫和特殊正当防卫两种情形。在李智贤看来,女格斗员主要顾虑的就是正当防卫的第四个条件,"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在这个案件中,李智贤认为女格斗员的考虑是周全的。这是基于女格斗员作为常期训练的运动员,拳头的力量和准确性都高于常人,可能无法掌控尺度,造成该男子较为严重的后果。

"根据当时的情况,男子的加害行为正在实施,女格斗员可以进行反击,但按女格斗员的描述,男子是将其推倒,没有进一步对女格斗员的压制和伤害,女格斗员将其推开在安全距离,选择报警,这个防卫尺度对于当时的不法侵害及后果是适当的,因为即使男子想有进一步的行为,也基本在女格斗员的可控范围内。"李智贤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