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身女子离世 叔姑舅姨9人争遗产

2026-09-15 15:12  南充政法

无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的赵某离世

叔叔姑姑舅舅姨妈9人产生继承纠纷

被继承人赵某于2022年6月1日去世,其父母均在赵某去世前离世。赵某生前独自居住于北京市昌平区某小区房屋(以下称案涉房屋)中,无配偶、子女、兄弟姐妹。

赵某的遗产有:案涉房屋、银行存款若干、某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保险合同》两份。

原告赵某和等五人系赵某的叔叔、姑姑,被告米某明等四人系赵某的舅舅、姨妈,均称对赵某尽了扶养义务。双方因分割赵某遗产产生争议诉至法院,原告要求继承案涉房屋,并依法分割银行存款、保险利益等,被告辩称上述财产应在原、被告间按照原告每人继承十分之一、被告每人继承八分之一进行继承和分割。

经查明,赵某和系赵某叔叔,职业为出租车司机,居住地距离案涉房屋较近,曾在赵某生前多次开车带赵某就医,对赵某的帮扶相对较多,还曾在节日期间带赵某出境旅游。其余原、被告对赵某亦有一定帮扶,如多次协助就医等。此外,原、被告还主张曾通过节假日上门慰问等方式表达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