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截图
通报指出,重庆燃气集团未认真汲取教训、整改不力,落实相关制度不到位,损害了群众利益,造成了不良影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拟依法对其违法行为给予从重处罚,责令重庆燃气集团立即整改,拟处罚金共计810万元。
通报还指出,调查组已将相关情况通报该企业上级单位,责令其深入开展内部调查,严肃问责处理相关责任人,并成立专项工作组入驻重庆燃气集团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督促指导整改工作全面彻底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