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字,本是一个人最明显的标识,但广元市旺苍县的一位居民最近却因名字问题发了愁。日前,该网友通过"四川省网上群众工作平台--问政四川"反映,自己不喜欢名字"丽春",跑了4次派出所,两次提交申请材料要求改名,但均被旺苍县公安局驳回。
为何改名遭拒?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进行了调查。
网友讲述:
提交资料申请改名,多次遭拒
该网友称,自己最近一次于9月底向旺苍县公安局白水派出所提交了改名申请,但是1天后就被驳回。该网友打电话询问旺苍县公安局户籍室,有工作人员回应称,名字没有歧义,所以无法更改。
"工作人员说我的名字没有歧义,她又不是我,你怎么知道我的感受呢?"该网友诉苦说,自己从小到大因这个名字受到不少他人辱骂,造成了精神和心理伤害。
对此,旺苍县公安局于近日在问政四川平台回复称:成年人更名需要充分理由并提供相应的佐证资料,经系统查询该网友以姓名存在歧义为理由,向白水派出所提起申请,同日白水派出所上报县局,经县局审核认定"丽春"不存在歧义,改名理由不充分,故不予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