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的女教师韦某某向记者反映,自己服从学校安排从初中部调到高中任教,1年多后才意外得知岗位等级被降低、工资和社保等待遇也相应减少。她认为,学校存在混编乱岗和故意欺瞒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此,一份盖有鄢陵县第二高级中学公章的材料显示,该校承认未履行岗位给其降低告知义务,并承诺对韦某某的工资福利待遇进行补差。鄢陵县教体局作出的处理意见则要求,校方按标准补发工资差额,并尽最大努力尽快恢复其岗位职级。
不过,韦某某表示,事发至今已经过去数月,自己的工资未见"补差",岗位等级问题也依然未能恢复。
7月15日,鄢陵县教体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学校要调动老师岗位涉及等级调整,确实应该提前告知,但是现在要补偿要解决只有去起诉学校,该补偿就补偿,该处理谁就处理谁。至于韦某某反映的鄢陵二高存在混编乱岗等情况,下一步教体局将会进行梳理和核查,包括县管校聘这项工作都要做好。
女教师调岗一年多后
意外发现岗位等级降低
2017年8月,刚刚大学毕业的韦某某参加鄢陵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考试,考进了鄢陵县第二高级中学(以下简称"鄢陵二高")。韦某某介绍说,根据学校安排,她到初中部教了两年语文,后来一直在初中部教生物。
韦某某称,2023年8月,学校副校长曹某某电话通知她到高中部教生物,她服从了学校安排去高中任教。直到2025年1月,学校调整和补发工资时,她意外发现自己每个月的工资竟然比同批入职、同学历同事的少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