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西宁一小区住户将花盆放在窗户外 若不慎掉落谁担责?

2025-04-15 10:32  牛栏山之声

2019年5月27日,陆某向属地派出所报案称其所有的车辆停放在某小区楼下,因为风大,楼上一个花盆掉下砸到车上,造成车辆前挡风玻璃损坏。损害发生后,陆某在民警陪同下上楼查看花盆坠落点,最终确认花盆属于1601室业主管理。后经4s店对车辆损害进行定损最终确定车辆维修费为33500元。车辆保险公司以车辆损坏不属于保险范围为由拒绝理赔。故陆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1601室业主孙某承担赔偿责任。

孙某辩称:其系1601室的所有权人,但事发时并不在家,花盆均放在门口的走廊上,不可能因大风天气造成花盆坠落,且根据现有证据也无法证明花盆归其所有,而且陆某的停车位置是否合理也值得商榷,对财产损失应当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