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改革事关近33万亿资金,基金经理不合理收入的时代成为过去时!(4)

2025-05-08 09:55  金融界

督促行业加大薪酬管理力度。完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薪酬管理制度,督促基金公司建立健全与基金投资收益相挂钩的薪酬管理机制。强化基金公司、高管与基金经理的强制跟投比例与锁定期要求。严格落实基金公司高管和关键岗位人员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对于严重违法违规的责任人员薪酬依法予以追索扣回。对三年以上产品业绩低于业绩比较基准超过10个百分点的基金经理,要求其绩效薪酬应当明显下降;对三年以上产品业绩显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经理,可以合理适度提高其绩效薪酬。

第三、大力提升公募基金权益投资规模与占比,促进行业功能发挥

加强监管引导与制度供给。在基金公司监管分类评价中,显著提升权益类基金相关指标权重,突出权益类基金发展导向,依法强化分类评价结果运用。制定公募基金参与金融衍生品投资指引,更好满足公募基金加强风险管理、稳定投资行为、丰富投资策略等需求。

推动权益类基金产品创新发展。积极支持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创新发展,研究推出更多与基金业绩挂钩、投资者回报绑定、鼓励长期持有的浮动费率基金产品。大力发展各类场内外指数基金,持续丰富符合国家战略和发展导向的主题投资股票指数基金。研究创设专门参与互换便利操作的场外宽基指数基金试点产品。

优化权益类基金注册安排。实施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英文简称ETF)快速注册机制,原则上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对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和场外成熟宽基股票指数基金,原则上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对明确约定最低持股比例要求的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原则上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

建立基金销售机构分类评价机制。将权益类基金保有规模及占比、首发产品保有规模及占比、投资者盈亏与持有期限、定投业务规模等纳入评价指标体系。对分类评价结果靠前的基金销售机构,在产品准入、牌照申请、创新业务等方面依法优先考虑。督促基金销售机构完善内部考核激励机制,加大对保有投资者盈亏情况的考核权重。

第四: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流投资机构

完善基金公司治理。修订《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充分发挥国有大股东在公司治理架构中的功能,推动董事会、管理层履职尽责。改革优化基金公司独立董事选聘机制,提升履职专业性与独立性,更好发挥监督作用。防范大股东不当干预与内部人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