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5月7日消息 我国公募基金行业迎来里程碑式改革,备受业内关注的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改革方案终出炉,事关32.83万亿元公募资金。
7日盘后,证监会印发《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证监会表示行动方案是为落实2024年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稳步推进公募基金改革"决策部署,行动方案坚持党对公募基金行业的全面领导,突出行业发展的政治性与人民性,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以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探索建立适合中国国情、市情的公募基金发展新模式;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提出一系列回应市场和社会关切的改革措施,着力督促基金公司、基金销售机构等行业机构从"重规模"向"重回报"转变,形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拐点"。
基金公司"旱涝保收"、基金经理不合理收入的时代成为过去时
针对过往投资者关注的基金收费模式、获得感、基金公司"旱涝保收"、基金经理高收入等痛点,行动方案重要出击,政策看点颇多,基金公司"旱涝保收"以及基金经理不合理的收入成为过去时。
行动方案提出建立与基金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对新设立的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大力推行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对符合一定持有期要求的投资者,根据其持有期间产品业绩表现确定具体适用管理费率水平。
对于遭基民吐槽的费率问题,行动方案提出合理调降公募基金的认申购费和销售服务费。引导行业机构适时下调大规模指数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的管理费率与托管费率。推动降低基金登记结算、指数授权使用、信息披露、审计及法律服务等相关固定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行动方案明确提出严格落实基金公司高管和关键岗位人员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对于严重违法违规的责任人员薪酬依法予以追索扣回。对三年以上产品业绩低于业绩比较基准超过10个百分点的基金经理,要求其绩效薪酬应当明显下降;对三年以上产品业绩显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经理,可以合理适度提高其绩效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