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男女仓库内卖淫嫖娼被抓,网友却呼吁打击食品安全犯罪(2)

2025-03-17 15:32  头条

评论区中,不少网友吐槽:2025年,全国第一大案!查涉黄老百姓并不关注,如果政府部分用查涉黄、查电动车的力度,去查食品安全就好了!说的对多查那些个对人民健康直接有危害的造假和腐败案件

也有不少网友分析指出:女警察执法期间佩戴手镯,违反着装风纪。女嫌疑人应由女警察执押,男警察手执押女嫌疑人,执法不规范、不严肃!有损人民警察的形象!男警察跟那个女嫌疑人很熟悉?

更有不少网友呼吁:应该对不法商人,贪官污吏严肃处理,因为他们对国家造成的损失惨重,百姓反不起浪花的。对贪官污吏要严厉打击,对底层百姓要关爱仁慈,这才是百姓所拥护期盼的!

那么,从法律层面来分析。到底该怎么看?

一、"黄窝"运营者与参与者面临的法律天差地别?

首先,告诉大家一个最基本常识,因为组织卖淫比单纯卖淫嫖娼的性质更加恶劣,涉嫌有组织类犯罪,所以已经触犯刑法了!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本案中,赵某、李某二人租赁场所组织卖淫并抽成,完全符合该罪构成要件,接下来面临重刑处罚。至少要被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次,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关系的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的规定,应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也要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于某等6名卖淫嫖娼人员只涉嫌治安违法,被治安管理处罚。行政拘留的惩戒力度明显轻于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