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丽红看来,从法律上看,小区物业在充电桩安装过程中仅负有配合、协助义务,并无审批权,但现实中,物业因担心承担消防、用电安全责任而存在"不愿盖章、不敢盖章"的现象。
孟丽娜认为,明确产权的车位可以直接申请报装,但不同车位类型的审批主体、要求应该不同,而部分小区物业并未厘清各类车位的安装标准,往往以"一刀切"的方式拒绝,导致执行国家政策出现偏差。
城市出台安装指南
受访专家认为,国家和地方层面的政策补位,是解决小区充电桩安装难题的长效之策。
马丽红表示,国家层面应尽快出台充电桩安装的统一标准,明确执行流程、追责机制和各方权责,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的物业予以处罚,确保国家政策得以落地。同时,应以城市为单位制定居住区充电桩安装指南,优化建设支持政策,将充电桩安装纳入老旧小区基础类设施改造范围,同步开展配套供配电设施建设,解决老旧小区的电力、消防等短板。
充电桩安装的主要"卡点"是物业出具《车位允许施工证明》,解决之道是需要相关方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同时发挥基层的协调作用。
孟丽娜表示,物业应制定充电桩安装的具体管理规定,明确条件、流程和时限,让安装工作有章可循;同时与供电单位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对接小区电力容量、增容改造等,在涉及公共区域改造时,主动与业主、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协调,推动形成业主共同决定。
马丽红强调,从物业角度,需摒弃"重规避、轻配合"的思维,履行法定配合义务。物业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挠充电桩安装,更不得设置额外的审批门槛,在收到业主申请后,应在合理期限内完成审核并出具意见,若小区确实存在电力、消防等问题,应主动与业主、供电部门沟通,提出解决方案,而非简单拒绝。
两位专家均提出,从供电单位角度,供电单位应推行"一站式"服务,减少审批环节;对于电力容量不足的小区,应及时提供专业的增容改造方案,开设绿色通道,加快改造进度;同时加强与物业的对接,提前介入小区充电桩安装的勘查工作,明确用电接入条件。对于老旧小区,供电单位应推动物业完成用电产权移交,从根源上解决电力改造面临的主体问题。
马丽红提醒说,业主也应提前研究国家及地方的充电桩安装政策,明确自身车位的权属、类型等基础信息,按要求备齐车位产权证、租赁合同、购车证明等材料,以书面形式向物业提交申请,并留存沟通记录、申请材料等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