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男子把前女友私密照发网游平台求复合?法院判了

2026-04-17 16:38  法治日报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因女友提出分手,一时之气借助网络平台发布侮辱、诽谤前女友的言论,这样的行为是否侵权?近日,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情感纠纷引发的网络名誉权侵权案,并给出了答案。

男子不满分手,在网上发布侮辱前女友的言论

原来,汪女士与许某曾是一对情侣,两人都喜欢玩网络游戏,汪女士在某游戏平台注册的网名为"某欢快"。恋爱期间,在许某多次请求下,汪女士向对方发送了自己的私密照。后来,因性格不合等原因,汪女士向对方提出了分手。

分手后,许某因求复合不成,遂在2025年9月至11月期间通过网游平台发布了汪女士私密照,并附有侮辱、淫秽性词语,败坏了汪女士名誉。另外,许某还通过更改自己游戏网名、在平台上以发红包的方式,吸引更多网友围观。

前女友要求删除不成,维权诉至法院

许某的"爆料"形成了一定的传播范围,给汪女士生活带来了极大困扰。汪女士看到"爆料"后立即联系许某,询问为何将自己照片发至游戏平台,还辱骂她,许某未予否认,且询问如何能原谅他。汪女士要求停止侵权不成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在网络平台上公开道歉不少于7天,并赔偿损失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