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小学起始年级试点取消入学户籍限制,自有住房人员与房户一致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实施时间:自《意见》实施之日起执行
适用范围:自《意见》实施后在回民区、玉泉区试点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
操作流程:家长按照"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当年发布的回民区、玉泉区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主管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按照当年实施方案在试点小学安置入学。
三、放宽小学入学年龄,在当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均可登记入学。
实施时间:自《意见》实施之日起执行
适用范围:自《意见》实施后当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操作流程:优先保障8月31日前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入学;其余当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可进行入学登记,家长按照"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当年发布的各地区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如所在片区学位已满,家长可自愿选择调剂或下一年度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