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场家庭争执,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也给小区物业安全管理敲响了警钟。近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备受关注的未成年人坠亡纠纷案,驳回小区物业上诉,维持原判:因小区公共区域安全设施缺失、存在安全隐患,物业对13岁男孩坠亡事故承担20%责任,累计赔偿家属20.8万余元。
悲剧突发:13岁男孩争执后,从26层公共走廊坠亡
事件发生在2024年11月,西安雁塔区一名13岁少年孙某,因与家人发生激烈争执,情绪失控之下从所住小区26层的公共走廊窗户纵身跳下,最终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事发后,当地警方迅速到场处置,通过现场勘查、尸表检验等调查工作,最终判定孙某系高坠死亡,排除刑事案件嫌疑,家属对该死亡结论无异议。
悲痛之余,孙某家属发现了事故背后的安全漏洞:事发的26层公共走廊窗户,安全锁扣长期缺失,且未安装限位装置,窗户可完全敞开,毫无安全防护可言,这也是孩子能够轻易开窗坠楼的关键原因。家属认为物业公司未尽到基本的安全保障和设施维护义务,遂将物业诉至法院,索要相关赔偿。
一审判决:多方定责,物业担20%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涉事楼道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公共区域,保障公共设施完好、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是物业公司的核心管理职责。
本案中,涉案高层窗户长期存在锁扣缺失、无限位器的安全隐患,物业却始终未发现、未整改、未维修,放任危险持续存在,直接导致本次悲剧发生,存在明显管理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