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请病假跑去非洲被解雇 辩称看病索赔15万法院判了(3)

2024-07-23 17:06  申工社综合

员工再请假

2019年8月1日,王某某再次提出请假及提交门诊病历,载明骶尾部挫伤、疼痛,全休一个月,并于8月1日至8月30日休病假。

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2019年9月2日,公司向王某某发送《立即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载明因其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或职业道德的行为,解除与其之间的劳动关系。

王某某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5万元,仲裁委对该请求不予支持。王某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

去坦桑尼亚治病显然超过一般大众认知,不予采信;公司合法,无需赔偿!

庭审过程中,王某某表示去坦桑尼亚,系因其丈夫在坦桑尼亚有认识的公益性质的医疗机构,其过去看病,顺便散心及休息,但王某某未提交到坦桑尼亚医疗机构诊治的证据。跳跃动作是医嘱要求其坚持锻炼,不能长期卧床,即使其做出一些动作,也是符合医嘱范围。

一审

一审法院认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本案中,王某某所休假别为病假,用人单位虽然无权对劳动者的休假地点作出限定,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寻求更好的医疗机构治疗,但劳动者休假期间的行为应与请假事由相符,本案王某某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到坦桑尼亚是治疗疾病,在无证据的情况下,王某某的主张显然超出了一般大众的认知,故法院对其主张不予采信。

因此,公司依据《员工手册》以王某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与其解除合同具有事实及法律依据,王某某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作出判决,对王某某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资料图)

王某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

二审法院认为,劳动者休假期间的行为应与其请假事由相符,劳动者违背诚信原则,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一般生活常识判断,公司有理由质疑王某某病假的目的并非休养或治疗。因此,公司依据《员工手册》以王某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与其解除合同具有事实及法律依据,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综上,二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