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一起真实事件引发全网热议,看完让人无比唏嘘:一名网红女主播因父亲重病去世,无奈失联停播,本该是人生至暗时刻,所属经纪公司不仅没有体谅,反而一纸文书要求女主播承担高额违约金,冰冷的合同条款,撕开了行业最现实的一面。

结合官方媒体报道梳理案件经过:
安徽这名女主播和传媒公司签订了独家直播合约,合同内明确约定了固定直播时长、开播频次,若无故断播、停播,需承担高额违约责任。
期间女主播的父亲突发重病,病情危急,她不得不放下所有工作,全程贴身陪护、处理家事。后续父亲不幸病逝,女主播沉浸在悲痛之中,身心俱疲,没有及时向公司报备、按时开播,长期断播失联。
在这样的特殊情况下,经纪公司并未考虑人道因素,直接认定女主播单方面违约,以擅自停播、违反合约约定为由,向其追责并主张大额违约金,双方矛盾彻底爆发,事件也引发网友广泛讨论。
很多网友不解:亲人离世这种不可抗力,也要赔钱吗?站在法律角度,给大家讲清楚关键法条,普通人一定要懂。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不可抗力规定: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属于不可抗力。自然灾害、亲属重大变故、突发重病等客观事由,都在合理范畴内。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根据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主播与经纪公司签订的合作合同,属于商事服务合同,但合同约定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与人道主义原则。
父亲重病救治、亲人离世,是任何人无法掌控的突发变故,不属于主播恶意偷懒、无故摆烂、单方面撕毁合约的故意违约行为。
第三,《民法典》同时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公司在员工遭遇重大家庭变故时,一味机械套用合同条款索要违约金,明显违背公平原则与社会道德,即便起诉至法院,也很难得到支持。
现实里很多传媒公司的格式合同,会加重主播责任、免除自身义务,属于不合理霸王条款。遇到突发家庭变故、身体疾病等特殊情况,主播并非恶意违约,完全可以依法抗辩,拒绝不合理的违约金赔偿。
在这里提醒所有签约主播、自媒体从业者:
签订经纪合约时,一定要看清停播、请假、免责条款,保留好聊天记录、医院证明、死亡证明等凭证。遇到家人重病、突发意外等特殊情况,尽量及时沟通报备,即便临时来不及,法律也会保护情理,不会让悲伤的人再受无理追责。
法律不外乎人情,冰冷的合同永远不能凌驾于人性与亲情之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