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王亚军的记忆里,清河沿村从来不缺水。他家中一直靠井吃水,但今年枯水期时,井里抽不上水,持续一个多月,只能从村外面运水回来,直到雨季时降水多了才好一点儿。
另一户村民也表示,当时他家井中抽出的水带有泥沙。他认为,这就是大量"抽水吸金"导致的地下水位下降的结果。
在一个清河沿村交流群中,有一条清河沿村村委会5月5日发布的信息,其中提到,"进入枯水期,水位下降,在这关键时期,抽水户还大量往外抽水,现在水井干枯户已达到50多户。"
专家:盗采地下水涉嫌违法,会产生二次污染
8月5日,青龙满族自治县水务局对当地一名村民作出行政处罚。处罚材料显示,该县村民王某在未取得取水许可证的情况下,于今年6月至7月期间,间断抽取地下水,平均日取水量约30立方米。依据《河北省水利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2024版)》,水务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拆除取水设施,并处以2.3万元罚款。
张浩翔告诉新京报记者,这位王某同样是在"抽水吸金"。
他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一名清河沿村村干部曾在村民群中转发"关于立即停止抽水'吸金'违法行为告知书",落款为凉水河乡人民政府,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
通知称,清河沿村"抽水吸金"现象愈演愈烈,已严重影响地下水安全,并提到县水务局此前已对三拨子乡王某"抽水吸金"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要求村民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拆除相关设备,县局各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否则将被限电停电并追责。
但10月下旬,新京报记者走访发现,村民不仅没有停止"抽水吸金",反而仍在不断开挖新井。

当地乡政府曾发布一份《告知书》,呼吁村民停止"抽水吸金",不过实际效果有限。 受访者供图
有当地村民表示,"抽水吸金"之所以如此暴利,是因为村民一直在无偿抽取地下水。有村民认为,如果把地下水的成本核算进去,村民便不会有那么高的淘金热情,"这属于盗采国家资源吧。"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能源与矿业学院教授王炳文表示,过量开采地下水还会导致地下水位下降,轻则使地表出现裂缝、泉水断流,重则引发地面沉降。
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副院长、生态法研究中心主任杨朝霞提到,我国水资源与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在未取得有关部门许可批准的情况下大量抽取地下水炼金,属于对国家资源的盗采。
我国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他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规定,除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的情形外,一切直接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
杨朝霞提到,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情形,属于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的情形,然而以炼金为目的抽取地下水且年抽水量达十余万吨,超出前述规定设置的取水上限,该行为可能涉嫌多重违法。
他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未经许可擅自取用地下水、私自提炼黄金,均属违法行为;若造成生态破坏或情节严重,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非法采矿罪。同时,大量抽水导致其他村民生活用水困难,属于民法上的侵权行为。行为人因此可能同时面临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及刑事追责。
苏德辰则认为,"抽水吸金"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应该严禁这种行为,"抽水吸金后的废水没处排,只能排到附近的地表或者是地下,用生态灾难来说有可能都不过分。"
苏德辰解释,地下水是分层的,含有金元素的地下水原本在很深的地方,可能不影响饮用水或灌溉用水,但人为将深层被污染的水抽出来,其中的金元素并不能被活性炭全部吸附。
让苏德辰担忧的是,村民们"抽水吸金"后排出的废水直接流入附近的河道,会把污染扩散到其他区域,"里边是有各种各样有害的元素,包括金元素,普通的金元素对人体是没有好处的,人不能够直接吸收,会在身体中造成积累。"
苏德辰还提示,当前黄金价格上涨,使一些过去品位低、经济价值不足的矿石重新具备开采收益。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尾矿和废弃矿山的监管,否则可能被非法个人或小企业利用,进而造成生态破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