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来了,12月15日起开始实施!(3)

2025-12-03 11:22  头条

医疗保障和就业照顾也列出来了。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残疾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参战退役军人等,按属地原则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国家和省里规定享受医疗保障。用人单位在招录招聘时,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退役军士和义务兵的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这点对于今后竞争职位或资格认证都有帮助。

具体到发放和管理上,文件强调了县级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的责任。无论是一次性抚恤金、褒扬金、残疾抚恤金还是护理费,均由户籍所在县级部门按规定发放。发放要及时,不拖延。有关证明和通知由军队相关部门先行出具,作为地方发放资金的依据。这套流程一环扣一环,法律文件、退役军人管理部门、财政发放三方配合,这样能减少因主体不清导致的推诿。

还有一些细节,值得注意。比如死亡抚恤金的分配顺序与协商机制、无法协商时的等额分配方案、为没有直系亲属但有被供养兄弟姐妹的特殊情况预留处理办法,这些都体现了对不同家庭结构的考虑。再比如护理费的起算时间是从移交地方或补办审批手续办结当月起算,这样能尽快覆盖那些刚从部队转到地方、需要照护的人群。

整份办法把很多以前模糊的操作步骤细化了。对那些一级至四级的高残军人,写明可经批准集中供养到专门医院,这点把医疗照护和生活照料二合一考虑进去。对因精神障碍评定为五级到六级的情况,也有护理费和抚恤金的补贴安排,避免出现服务空档。

看起来这份办法既有大范围的政策倾斜,也把执行层面的细节落到县级。地方如果认真执行,军人和家属在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方面的待遇会更明确、更可见。具体该怎么操作,文件也把责任主体和操作流程明确了--从军队出具证明到地方退役部门发放再到财政买单,责任链条清晰。说句实话,条款多但并不复杂,关键是地方能不能按章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