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来了,12月15日起开始实施!

2025-12-03 11:22  头条

山西省新出台的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定于12月15日开始执行。这套办法把谁能享待遇、能拿多少钱、怎么发放、什么情况能集中供养等都写清了,很多具体程序和计算方法也有明确规定。说白了,就是把国家对军人的各类抚恤优待落到地方,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和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按规办事,不让涉及人员"掉队"。

文件明确要把普惠性的公共服务和专门的抚恤优待叠加起来。也就是军人和其家属在享受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时,既能享普通公民的待遇,又不影响他们按规定拿到的抚恤金、补助、护理费等。办理这些公共服务和保障时,被发放的抚恤性资金不计入个人或家庭收入。听起来就是两份待遇同时给,不互相抵减。

受益的范围写得很清楚:现役军人、正在服现役或已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或病故军人遗属、军人家属,以及退役军人。也就是说和军人直接相关的多个群体都涵盖在内,不只是烈士或高伤残等级的人员。

关于死亡抚恤,程序比较规范。军队有关单位在确认烈士、因公牺牲或病故后,会向军人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发几种文书:烈士评定通知书、因公牺牲通知书、病故通知书,以及相应的证明书。收到这些文书后,县级部门要及时把符合条例条件的一次性抚恤金和烈士褒扬金发放到位。分配方式也写明了:如果有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按协商结果分;协商不成可以按人数等额分配;如果没有直系亲属,就发给生前供养的未成年或无生活来源的兄弟姐妹。这点避免了遗产发放时无人认领或争议无人解决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