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孕期遭公司无理辞退,还被起诉要求返还“借款”7000元,法院调解:单位赔偿3万元(3)

2024-09-26 17:39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调解结果

之后,法官助理多次致电该公司,继续从法、理、情的角度做调解工作。同时,联系邓某了解其对赔偿款的心理预期。最终,公司愿意撤回要求邓某返还"备用金"的起诉,并就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赔偿邓某3万元,邓某亦表示同意该方案,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对怀孕、哺乳等特殊生理阶段的职场女性,用人单位应秉持宽容态度,合理、合法开展对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积极承担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本案的化解,有效维护了孕期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引导企业规范对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为保障女性生育权利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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