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为何不养马?
宋朝用于战马养护和繁殖方面的支费也有相当数量。所谓养护主要讲从各种渠道获得的战马平日的饲养调护,而繁殖主要指宋廷企图增加境内自产马的数量以减少向境外买马的努力。二者原本性质是不同的,但实际上又是密不可分的。每年买来的马常常先送马监调养,已分配诸军的马,在无战事时,也要定期送监放收。病马也多送马监调治。北
宋的马监主要设于黄河两岸,最多时达三十六个,占地十万余顷。马监中有些同时又是繁殖马匹的孳生马监。马监的支费是颇大的。
首先,需要占用大量土地,这等于占用了财政上一笔潜在收入。这些土地熙宁以后大部分出租于民,元丰三年岁入一百一十六万贯,绍圣年中岁额一百七十万贯。这说明马监占用土地等于占用了百万贯以上的岁入。
其次,马监本身还要支用钱财,皇祐年中,"河北七监岁耗缗钱百万"。军队养马也要花费人力物力。
史载,真宗大中祥符元年,"凡内外坊监及诸军马凡二十余万匹马,饲马兵校一万六千三十八人。每岁京城草六十六万六千围,麸料六万二千二百石,盐、油,药、糖九万五千余斤、石,让军不与焉"。
其中饲马兵校若俸禄每人岁支以四十贯计,则已岁总支六十五万贯以上。据神宗时枢密院、尚书省统计,官养一马岁费约二十七贯,以此计,真宗时有马二十万匹,岁总费五百四十万贯,神宗时马数减少,有十五万三千匹,岁总费仍在四百万贯以上。
官养马支费大,繁殖更为不易。宋廷曾努力繁殖官马,为此设立奖惩条例,如真宗大中祥符元年规定:"外监息马,一岁终以十分为率,死一分以上,勾当官罚一月俸,余等第决杖……凡生驹一匹,兵校而下赏绢一匹。"
然而宋代官马的繁殖是失败的,得马甚少而耗费巨大。据王安石估算,官监每繁殖马一匹,需耗资五百贯。这大大超过了向境外买马的支费。又神宗时官方统计:
"河南北十二监,起熙宁二年至五年,岁出马一千六百四十匹,可给骑兵者二百六十匹,余仅足配邮传。而两监牧吏卒杂费及所占地租,为缗钱五十三万九千有奇,计所出马为钱三万六千四百余缗而已。"
由于官养殖战马耗资巨大,自真宗时即有大臣主张罢废官养殖马监,设法鼓励百姓养马,战争时临时调用。宰相王旦也认为:"少损马食,用资军储,亦当世之切务。"故自此以后,官马监逐渐削减。至宋神宗时,官马监更大部分被罢,将牧地出租于民,而大力推行保马、户马法。哲宗、徽宗,大体继承,又行给地牧马等法。
这些养马新法推行的主旨,在于把战马养殖的沉重负担转嫁于民。神宗时即有人指出:
"官养一马,岁为钱二十七千。行保马法,民养一马,才免折变、缘纳钱六千五百,折米而输其直为钱十四千四百,余皆出于民。"
这样,保马等法遭到了百姓的冷遇,战马更加依赖外购。南宋恢复设马监的制度,不再推行保马等法,但繁殖官马却仍不断受挫。南宋绍兴末年,为解决行在马料支费,曾清查江淮浙等路沙田芦场向其征税,总额达六十余万贯。又时"行在诸军马草,每年计三百六十万束,每束户部降本钱百文,下浙漕司于诸州收买",合计岁支三十六万贯。西川置场氽买马料大麦二十五万余斛,也须岁支数十万贯,可知南宋战马养殖也耗资颇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