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强奸”被羁押285天当事人申请国赔:在看守所里已与妻子协议离婚(2)

2025-05-30 14:11  头条

二、法律灰色地带:婚内强奸的认定困局

我国刑法理论虽未将丈夫排除在强奸罪主体之外,但实践中婚内强奸认定存在多重障碍:

证明困境:夫妻关系的存在使得"违背意志"的证明异常艰难,往往依赖伤痕、录音等直接证据,但家暴受害者常因恐惧或隐私未及时取证。

法律与伦理的冲突:传统观念将婚姻关系视为性同意的持续状态,司法机关对介入"家务事"态度谨慎。尹某最初未被准予离婚的理由"生有三个孩子足以证明感情良好",恰折射出司法对婚姻关系的保守理解。

程序局限:强奸案中被害人可申请附带民事诉讼,但仅限于物质损害赔偿。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对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即便尹某妻子指控属实,其精神创伤也难以通过司法获得补偿。

三、285天自由代价:人身自由保障的警示

从2023年8月18日被刑拘,到2024年5月28日取保候审,尹某失去自由的全过程暴露出强制措施适用的争议:

1. 批捕必要性质疑:尹某涉嫌的是非暴力型强奸(无持械或额外伤害情节),且为本地居民,是否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社会危险性"要件存疑。

2. 长期羁押的代价:尹某在羁押期间被迫接受调解离婚,县城房产归属女方,三个子女被拆分抚养。司法程序未终结,公民生活已被彻底改变。

3. 国家赔偿的有限性:他申请的33万元赔偿含人身自由赔偿金13.5万、精神抚慰金10万及其他费用10万。但每日数百元的赔偿标准难以弥补家庭破碎、社会评价降低的损失,尤其是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实践中支持比例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