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女生请假时遭班主任多次搂抱“看看你多重”,已被行拘解聘

2025-11-06 19:35  头条

近日,河南驻马店某寄宿高中,体育兼班主任王某以"看体重""指导铅球动作"为由,对高三女生小娟实施猥亵,且此前已有两名女生因类似遭遇退学。

警方查实后对王某处以7日行政拘留,但双方均不服--王某否认指控称"是误会",受害女生家属觉得"处罚太轻"。本文从法律角度拆解案件,结合网友热议,聊聊校园里的未成年人保护边界问题。

一、太嚣张!办公室抱人+公园摸隐私,受害者不止一人

高三的小娟本来在为高考冲刺,结果一场请假把她吓得魂不守舍。

9月21号那天,她去找班主任兼体育老师王某请假,平时有三位老师的办公室,当天就王某一个人在。说完请假的事,王某突然扯起她的体重,没等小娟反应过来,直接伸手把她抱了起来,还说要"看看多重"。第一次被抱的时候小娟彻底懵了,等王某说要再抱一次,她才反应过来拼命躲闪。

可这还不算完,王某又说请假的事得去校外沟通,直接把小娟带到了公园。到了公园,他又说要指导小娟铅球动作,让她摆姿势,就在这个过程中,故意碰到了小娟的隐私部位!

回到学校,小娟越想越怕,突然想起了年初退学的同学晓惠。之前晓惠悄悄跟她说过,自己被王某"摸过"。小娟赶紧联系晓惠,一通话才知道,这根本不是偶然!

晓惠说,她以前是班里的生活委员,去年教师节,王某以整理花束为由把她叫到办公室,同样以"看体重"为由把她抱了起来。后来因为宿舍潮湿,晓惠身上起了疹子,王某知道后主动说要帮她抹药,还把办公室门反锁,在她腿上、腰上乱摸,远超正常师生界限。晓惠告诉家人后,因为怕影响名声、担心证据不足,最终选择了沉默,可心理阴影越来越重,今年年初实在扛不住就退学了,现在只能做服装销售。

更让人揪心的是,除了小娟和晓惠,还有一个叫小茹的女生也遭遇了同样的事,最后也退了学。

小娟没像之前的受害者那样沉默,当天就告诉了哥哥,哥哥二话不说支持她报警,还找了学校领导。好在有办公室监控、证人证言和王某自己的陈述,警方很快查实了所有情况。

二、法律解读:7天拘留合理吗?"误会"说法站得住脚吗?

警方最终认定王某的行为构成猥亵,对他处以7日行政拘留,可这个结果让双方都不满意--小娟家人觉得"太便宜他了",王某则全盘否认,还喊冤说自己"委屈"。

咱们先掰扯清楚法律上的界定,这事一点都不复杂。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首先,王某的行为绝对不是他说的"指导学生的正常肢体接触"。体育老师指导动作,接触的应该是手臂、肩膀等运动相关部位,怎么会刻意抱学生、触碰隐私部位?而且他是趁办公室无人、把学生带到校外等私密场景实施的,还反锁办公室门,这些行为明显带有故意性,完全符合"猥亵他人"的法律定义。

其次,警方处以7日拘留,从单一案件来看,确实在"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基准处罚档次里,程序上是合法的。但这里有个关键:受害者都是未成年人,而且是多名女生受害,有人还因此退学,这算不算"其他严重情节"?

按照法律精神,猥亵未成年人本身就应该从重处罚,再加上多次作案、造成学生退学的严重后果,其实完全符合升级处罚的条件,也就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这也是小娟家人觉得处罚太轻的核心原因--王某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利,还毁了孩子的学业和心理状态,7天拘留确实难以弥补受害者的损失。

再说说王某的"喊冤",纯属自欺欺人。他说自己"对学生严格负责才遭诬告",可多名受害者的陈述高度一致,还有监控录像佐证,哪来的"诬告"?作为老师,本应是未成年人的保护者,却利用职务便利侵犯学生,这种行为已经突破了师德底线,更触碰了法律红线,根本没资格谈"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