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满仓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刘满仓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利用影响力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亦应依法惩处,与其所犯受贿罪并罚。鉴于其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中均有未遂情节,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绝大部分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刘满仓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刘满仓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20余人旁听了庭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