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男女相识3天结婚住1晚就离,法院通报

2026-07-27 11:28  头条

女子经婚介介绍认识男子,对方谎称自家经营商铺年收入40万,两人仅相识3天就登记结婚,可婚后同住一晚,女方就识破了虚构收入的骗局,当即提出离婚,一场仓促的婚姻短短几天就走向破裂。

当事人美美(化名)常年单身,在婚恋中介的撮合下认识了小明(化名)。交往初期,小明和婚介工作人员刻意打造优渥家境人设,声称家里经营超市和水果店,稳定年收入高达40万元,经济条件十分优越 。

在对方刻意营造的富足假象下,美美放下了戒备,仅仅相处3天,两人就在贵州办理了结婚登记。男方按照当地习俗,向女方支付了16万元彩礼。登记结束后,美美跟随丈夫返回福建老家共同生活,准备正式开启婚后生活。

可踏入男方家中,所有谎言瞬间被戳穿。所谓的超市、水果店根本不存在,男方没有稳定经营生意,既没有固定高薪工作,也没有可观收入,日常经济状况和婚前描述天差地别。巨大的欺骗让美美无法接受,仅仅在男方家住了一晚,第二天就收拾行李返回娘家,坚决提出离婚,一纸诉状递交到顺昌法院。

开庭之后,男方小明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但要求女方全额返还16万元彩礼。小明认为,两人已经办理合法结婚登记,彩礼理应不予退还。

而美美则提出,这场婚姻从一开始就建立在欺诈之上,男方刻意虚构收入和家境,违背了婚姻最基本的诚信原则,过错完全在男方,自己不该返还彩礼 。

法院结合双方举证、同居时长、婚恋过程展开审理:双方相识时间极短,几乎没有感情基础;男方婚前刻意夸大收入、伪造家境信息,是导致女方彻底失望、坚决离婚的根本诱因;两人婚后仅仅短暂共同居住一天,没有实际履行夫妻长期共同生活的义务。

综合多重因素,法官多次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美美分期全额退还16万元彩礼,法院出具调解书,正式解除两人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