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当事人是当地一个小区的保安朱某某。他利用自己在小区上班、熟悉环境的便利,先后三次对一名10岁的女童实施了猥亵行为。

案子最开始是按行政案件处理,警方对朱某某做出了行政处罚。后来检察机关在开展立案监督工作的时候,发现这个案子的性质其实已经超出了行政违法的范畴,符合刑事立案的标准,就按照法定程序启动了监督流程,督促相关部门把这个案子从行政处罚转为刑事追诉。
之后案子按照刑事诉讼程序正常推进,经过法院审理,最终做出了终审判决,朱某某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贵州遵义,当事人是当地一个小区的保安朱某某。他利用自己在小区上班、熟悉环境的便利,先后三次对一名10岁的女童实施了猥亵行为。

案子最开始是按行政案件处理,警方对朱某某做出了行政处罚。后来检察机关在开展立案监督工作的时候,发现这个案子的性质其实已经超出了行政违法的范畴,符合刑事立案的标准,就按照法定程序启动了监督流程,督促相关部门把这个案子从行政处罚转为刑事追诉。
之后案子按照刑事诉讼程序正常推进,经过法院审理,最终做出了终审判决,朱某某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