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一条清晰的跨境资金闭环浮现。恒大在香港借出50亿港元的同时,又在内地收到了等值的人民币资金。
盈佳国际置业败诉,且需承担弥偿性诉讼费
从交易结构来看,这是一笔典型的"过桥资金"安排。据盈佳国际置业在诉讼中主张,对于该笔借款,恒大原管理层与盈佳国际置业之间曾存在无需实际偿还的内部共识。
但当时间来到2024年1月29日,恒大被香港高院颁令清盘,清盘人在接管恒大后,恒大原管理层与盈佳国际置业之间对于这笔资金的"默契"被彻底打破。恒大清盘人只看白纸黑字的借款协议,坚决认定这是一笔真实欠款。
2025年5月,国雄控股正式发函要求盈佳国际置业偿还本金及利息合计近60亿港元,盈佳国际置业则试图通过申请禁制令阻止对方提交清盘呈请。
据判决书披露,盈佳国际置业在诉讼中的抗辩理由经历了多次变更,从最初的"借款协议是虚假交易",到"存在资金安排方案",再到"双方达成了不强制执行的口头附属协议"。
对此,本案的主审法官陈静芬认定盈佳国际置业主张的口头附属协议"近期捏造",并逐一驳回盈佳国际置业提出的全部抗辩。陈静芬表示,案中有书面签署且资金足额交割的借款合同构成真实债权,仅凭事后单方声称的口头约定,无法否定正式合同的法律效力。
根据判决,原告盈佳国际置业不仅败诉,还需以香港较高一档讼费标准的弥偿基准(indemnity basis),向被告恒大清盘人一方支付因该原诉传票产生的所有讼费,包括本次聆讯费用及所有预留讼费,以反映法院对原告为申请禁制令而捏造所谓"附带协议"这一行为的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