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通知》中明确:
自2024年12月15日起,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同时,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通知》中明确:
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在投资环节,对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