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海新闻调查得知,目前,马先生的房子周边住宅房每平方米1.5万左右,而这条街门市的价格是每平方米4.5万左右,属稀缺房源。因此,马先生觉得政府给出的价格,他难以接受。
天利亿丰(北京)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行政诉讼进展
2024年7月8日,政府向马先生发放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马先生认为该"补偿决定"与实际损失相差较大,且出台程序存在疑问,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认定椒江区人民政府动迁程序违法并撤销该"补偿决定书"。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马先生的诉讼请求。台州市中院认为,因椒江区工人路北侧金海西巷以西二号区块旧城区改建公共利益需要,原告未在规定期限内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被告有权作出案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随即,马先生又上诉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马先生上诉的理由是要求浙江省高院撤销台州市中院的一审判决或发回重审。马先生表示,此前主要依靠该商铺的租金收入来维持生活。由于房屋征收问题,他失去了租金收入来源,生活将陷入困境。
按规定,评估应考虑房产收益,但现有评估价远低于实际价值。马先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其问题,公正合理地解决房屋征收补偿事宜,使其能够恢复正常生活。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王璇律师表示,房屋的征收与补偿应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补偿公平、保障民生等原则。在征收、补偿的各个阶段,应做到合法合规,并充分考虑被征收人的合理需求,给予被征收人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收人的生活水平不降低。
本案中,马先生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其有权获得房屋征收补偿。马先生自行委托的评估公司对于该房产的评估价格与前期评估价格存在较大差异,主要争议点在于评估时是否考虑房屋出租收益等实际损失。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政府对于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不仅包括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还应包括搬迁安置补偿以及停产停业的补偿。鉴于马先生已经提起上诉,应在庭审中对于房屋出租收益等实际损失应计入房屋价值评估的观点进行举证和论证,通过法律程序维护其自身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