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可能面临多重后果!不仅是坐牢这么简单: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对于涉事男子而言,现在被刑事拘留了,刑罚叠加:如果查实是惯犯,可能构成多次猥亵加重处罚。
同时,根据《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规定,将面临从业限制:留案底后不能从事教师、公务员等职业。
与此同时,猥亵行为同样侵犯了对方的身体权、健康权,民事赔偿:受害人可额外主张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
第三,很多网友说"女生随便指控就行",那些年我们误解的猥亵!
误区一:要构成猥亵必须摸敏感部位
错!根据最高法指导案例,在他人腿根部、腰腹等私密部位停留即可能构成
误区二:只罚男不罚女:法律上女性也能构成猥亵罪
误区三:"开黄腔"不算违法:若伴随恐吓威胁,可能构成侮辱罪
给女性朋友们支招:
第一步,别急着洗澡!保留衣物上的DNA证据
第二步,立即调取监控(公共场所监控保存期不超过30天)
第三步,要求店家出具事发现场书面说明(工作人员配合做法)
第四步,在警方询问时详细说明"违背意愿"的关键点(比如对方是否压制你肢体)
最后,其实很多女孩不敢维权是怕"社死",但这次杭州案例中工作人员的反应堪称典范--及时封场保证据、报警处理不推诿。
说到底,越是难堪的事越要正大光明摆在阳光下,才能让施暴者无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