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开学日。从这个新学期起,四川的老师们有了新"教具"--"戒尺"。
2025年9月6日起,《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惩戒规则》)将正式施行,有效期2年。它对厘清教育惩戒的权责边界、适用情形、禁止行为及救济举措等做出了有益探索。
划定边界,更有利于学校教育惩戒规则的实施。《惩戒规则》既是"解压器"又是"紧箍咒"。
为教师从"有心无力"转向合理管教提供制度支撑。长期以来,不少教师因教育惩戒边界模糊而陷入"管则忧心,不管则失职"的困境。当"举报"成为家长拿捏老师的利器,部分老师因担心问责而"不敢管""不想管"。据报道,今年6月,浙江瑞安某小学对两名屡次辱骂教师、扰乱课堂秩序的学生处以"严重警告",教育局明确回应学校有权依规惩戒。《惩戒规则》给了老师正常行使教育权利的标尺和底气。老师"敢管""能管""会管",才能构建健康的教育生态。
"戒尺"高悬但要心怀敬畏,教师需牢牢守住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的红线。鲁迅追忆启蒙老师寿镜吾先生时曾写道:"他有一条戒尺,但是不常用。"作家魏巍回忆他的小学老师时也曾提到:"仅仅有一次,她的教鞭好像要落下来,我用石板一迎,教鞭轻轻地敲在石板边上,大伙笑了,她也笑了。"《惩戒规则》有明确的"八不准"的禁止清单,包括不能进行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也不可进行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更不能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等。教师在惩戒学生时,需时刻关注学生们的心理健康,并充分考虑不同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同学们也可通过学校申诉渠道维权。家校相互监督,才能共同护航孩子成长。
舐犊情深是人之常情,"护犊子"则易助长孩子的不良行为,正当管教必不可少。
比"熊孩子"更可怕的,是隐藏在背后的"熊家长"。近日,某航班因一名七八岁的孩童踢座引发乘客肢体冲突,家长以"他还是个孩子"为之辩解,包容成纵容;高铁上有家长宣称"三岁小孩听不懂道理,嫌吵请坐高级车厢",是否设置"带娃车厢"一时成焦点。更有甚者,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曾审理一案:一学生在校屡次攻击同学,教师对其批评并要求道歉,家长却以侵权之名诉诸法庭。缺乏管教的放纵,会给孩子成长带来负面影响。
从护短到共育,家长角色正理性回归。2019年,教育部起草《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之初,委托中国教科院开展的一项全国家长问卷调查,收到123820份有效问卷,赞同国家出台教育惩戒相关政策法律的家长达84.13%。近日,成都某校高一学生报到时,家长向班主任赠送戒尺,明确表达"绝不护短",并郑重委托教师严格管教。相互守望的良性互动,缔造家校共建信任基石。
没有敬畏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尚书》提到:"扑作教刑";宋代太学根据学生过错制定"五等罚";明代的中央官学特地设立了惩戒学生过错行为的场所"绳愆厅"。"戒尺"回归,在延续传统教育智慧的基础上,以现代法治为框架,意义深远。
为全国规范教育惩戒权落地迈出关键一步。作为全国首部省级层面的教育惩戒细则,《惩戒规则》首次系统构建了从"该不该管"到"怎么管"再到"如何保障"的完整闭环,为基层学校和教师提供了"操作指南"。
事前定规,方能不逾矩。《惩戒规则》明确,学生如出现六类行为可予以惩戒,包括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扰乱课堂秩序、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尤其强调,若学生行为已涉嫌违法犯罪,学校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惩戒与包容并行、规则与温度共存。
惩戒只是手段,用好教育惩戒这把"诫尺",让学生"心中有尺、行为有戒"才是最终目的。明代吕坤在《呻吟语》中有言:"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戒尺"以全新形式回归,给了教师积极管教的底气,也为家校协同育人带来新议题:如何把握"戒尺"的度,如何让"戒尺"有力度有温度,在静待花开的路上,合力激发内驱力,"戒尺"终将铸成心灵成长的标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