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以下简称"《意见(三)》"),进一步解决工伤保险实践问题,更好保障职工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
《意见(三)》细化工伤认定的哪些具体内容?
具体来看,《意见(三)》细化工伤认定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和职工"上下班途中"的具体情形等。
一是对工伤认定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予以细化。
《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工伤需具备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三个要素。《意见(三)》第一至三条细化了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的具体情形,有利于条款理解适用把握,维护职工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