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5日,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陈勇向大会作《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协同织密金融安全防线,办理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套现信用卡25亿元非法经营案,推动净化金融市场生态。"工作报告中,提到了一起案值上亿元的非法经营案。
这起案件经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25年6月16日,一审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金某、杨某、陈某3人有期徒刑八年至三年,各并处罚金500万元至250万元。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同年9月30日,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裁定维持一审原判。涉案公司的开发人员、技术人员和代理商等涉案人员另案处理。
发现"新商机"
决定开展线上信用卡套现业务
2020年11月,在某投资管理公司工作的金某,因公司经营状况不佳、收入不稳定,萌生了自主创业的念头,随后注册成立了仁某网络技术公司,经营起"聚合支付"业务(即将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统一聚合到一个平台上,开展支付业务)。
为了方便经营,金某找到了在工作中结识的杨某,利用杨某从事POS机和第三方支付业务可以提供第三方支付渠道的优势,一同进行聚合支付技术服务备案,合伙经营仁某网络技术公司。然而,经市场调研,金某和杨某发现,聚合支付市场竞争激烈,经营难以长期维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