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仿中国,越南对稀土实行出口管制。
2025年12月11日,越南国会以高票通过了一部新修订的地质矿产法,对越南所拥有的稀有矿产资源,尤其是关键矿产资源实行出口管制,这主要是针对越南所拥有的稀土而来的,毕竟越南是全球目前探明储量仅次于中国的稀土矿藏大国,按照美国地质矿产署的估计,大概拥有2000多万吨的稀土矿产。

在中国严格管控稀土出口以后,越南也看到了机会,原来稀土就是杀手锏,对于桀骜不驯的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能产生强大的战略威慑作用。越南照猫画虎、东施效颦,模仿中国,这一次越南国会高票通过地质矿产法,主要内容体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点,加强越南政府对于全国矿产资源,尤其是稀土矿藏的统一管理,无论是发放许可证,还是规范勘探,或是进行一系列的生产加工、技术的培育和开发,必须由中央政府统一发号施令。这无疑就是把越南无论是国有,还是民营的矿产资源,全部掌握在政府手上,不发许可证,就不允许经营、勘探,以此来强化越南把所有分散的资源掌握在政府手上,形成强大的拳头。

第二点,对于国内所拥有的稀土矿产进行开发的时候,坚持分期分批开发,不要引入太多外企外资。一方面,是因为关键稀土矿产资源的属性在起作用,很多高科技武器、高科技成果离不开它,另外一方面,也是因为它的稀有性,是在长期地壳运动之下所形成的不可再生的关键矿产资源,挖一点少一点,要给子孙后代留下一点活路。
第三点,越南认为,如果仅仅只是把越南的稀土矿藏开发出来,把原料打包卖给外国,就会让越南遭受巨额的损失。稀土如果仅仅只是以原料出口,在整个稀土交易价值链上,实际上就扮演了初级矿产资源提供商的角色,不可能获得超额利润。所以,越南通过新修订的地质矿产法,明确规定,越南必须借助国外技术,或者努力培育自己的稀土提炼开采技术,杜绝向国外简单的出口稀土原料,而是要向国外出口经过越南深加工的稀土关键元器件,只有这样才能够把高附加值留在越南。

第四点,要想让越南稀土矿真正发挥战略威慑作用,必须建立起高技术的、现代化的稀土生产生态体系,只有像中国那样,从生产的各个环节,再到产品原料的加工、销售、管理,再到稀土在国内工业的各种应用场景的开拓,只有这样才能够让越南手上所拥有的这些稀土矿真正地发挥作用,也才能够让越南在地缘政治裂变,在百年变局发生的情况之下,增加自己在国际经济斗争上的砝码。
对于越南国会所通过的地质矿产法,加强对于出口稀土原料的管控的做法,我们怎么看?我认为,越南的这种做法也是人之常情,在中国显示出了对美斗争当中,稀土的战略价值以后,家里面但凡有点稀土的,一定会珍重起来,也一定会效仿中国,通过加工技术的提升,强化对于稀土利用价值的最大化。越南此时通过了地质矿产法,是自然而然的结果,毕竟,越南手上拥有着2000多万吨稀土矿,有着足够的资本去做这件事情。

但是有足够的资本,并不等于有足够的能力,越南想要效仿中国对稀土出口进行严格限制和管控,以此在国际政治经济斗争当中,赢得主动权,其实是有着巨大缺陷的:
第一点,越南虽然在明面上拥有着2000多万吨的稀土矿,但是按照美国地质矿产署的估计,越南80%的稀土都属于轻稀土,真正关键的中重稀土只有300多万吨。这一数量虽然相比较于其它国家,依然是庞大的,但是相比较于整个全球市场,这点量就有点不够看。所以美国地质矿产署认为,越南虽然通过了地质矿产法,但是想要通过稀土来拿捏美国,跟美国叫板,实在是有点不自量力。越南资源禀赋分配不均匀,如意算盘很难变成现实。

第二点,越南虽然现在重视稀土管控,想提升稀土技术,但是问题是,在全球对于稀土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渴望,并且稀土技术已经成为国家核心技术的情况之下,又有多少国家愿意把自己的技术转让给越南呢?越南为了效仿中国,跟日本、韩国谈,企图把这些国家的稀土技术、稀土公司引入到越南进行开发,要求他们转让成果,以日本和韩国精明的商业投机态度,怎么可能帮助越南?这就决定了,以越南现在的科技储备水平,想要研发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的稀土技术,实在是太难了。毕竟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稀土技术所构筑起来的专利防护墙,已经到了令其它国家绝望的地步了。

最后一点,大量的稀土开采,必须用到电力等一系列能源的背后支持,而越南现在最缺乏的就是这一点。这就极大的限制了越南开发稀土矿,想让稀土出口管制真正发挥效用,就大打折扣了。其实对于越南来说,如果真要想让自己的稀土矿产资源能够发挥战略博弈作用,只有一个途径,那就是加入中国的稀土生态链,成为中国开采开发利用稀土生态圈当中重要的成员,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最大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