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特殊情况处理
如果总公司调配员工到异地分公司任职,但员工要求社保仍在总公司缴纳,而工资由分公司发放,这种情况下,建议:
- 在总公司账务上将社保费用作为其他应收款挂账。
- 分公司可以凭工资表、总公司提供的内部证据等作为税前扣除依据。
- 留存相关证明材料,如企业调配协议、按协议发放薪酬的签名文件等。

社保缴纳的常见误区
(一)试用期不用缴纳社保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保登记。因此,企业在试用期间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二)特殊情况处理
如果总公司调配员工到异地分公司任职,但员工要求社保仍在总公司缴纳,而工资由分公司发放,这种情况下,建议:

社保缴纳的常见误区
(一)试用期不用缴纳社保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保登记。因此,企业在试用期间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