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医保目录实行每年动态调整,每年都把一些新药品、新技术、新耗材纳入医保目录范围,很多临床必需、价格昂贵的创新药可以报销了,更多的罕见病药物也纳入了报销范围。过去医保目录内药品只有300种,而现在医保目录内药品平均每年增加100多种,达到3447种。如果缴费不增加,医保基金就会不可持续,新技术、新药品就无法纳入医保报销,群众就医就无法有效保障。只有在每年增加财政补贴的同时,适当提高居民缴费标准,才能有效支撑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
居民医保不能参加长期护理保险吗?
目前,我市仅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以参加长期护理保险。按照国家统一安排,2019年,我市选取大渡口区、巴南区、石柱县、垫江县4个区县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2022年起,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市所有职工医保参保人,实现市级统筹、全市通办。截至2024年底,全市长护险参保约800万人,累计享受待遇5.1万人,累计为失能家庭减负7亿元。
居民医保参保人确有长期护理需求,可按8:1比例折算连续缴费年限后,参加我市职工医保和长期护理保险,按规定申请评估并通过后,即可享受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我市正积极研究将居民医保参保人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重点研究筹资渠道、缴费标准和服务可及性等问题。
居民医保错过集中缴费时间还能参保吗?有没有激励约束机制?
居民医保错过集中缴费时间可以参保缴费。在今年1月1日到至2月28日期间参保缴费的,居民医保待遇自完清费用的次月1日起按规定享受;对3月1日后缴费的,从其完清费用之日起满90日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同时,6月30日前办理参保并缴费的,才可享受财政补助。
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居民医保参保激励约束机制。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缴费1年,提高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若中断参保,前期积累年限自动清零)。对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且次年正常参保缴费的,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或未连续参保缴费的人员,设置参保缴费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缴费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1个月待遇等待期。我市部分细化标准正在研究制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