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又有新情况!不禁不罚,合规出行,二、三、四轮车都在内
电动车由于方便、价格低等一系列原因,在城市与农村中都拥有巨大保有量。但随着全国各地对电动车监管愈发正规化、常态化,导致电动车使用政策也经历了不小的改变。在今年7月,又有多地采用管理新规,二、三、四轮电动车均有涉及。

1、上牌
宁夏中卫发布《关于加强全市非标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通告》。通告中明确,当地对非标电动三、四轮车设置的过渡期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车辆所有人需要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车辆备案登记、悬挂识别号牌。从7月1日开始,没有备案登记的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上路行驶,将被当地交管部门查扣。
2、驾驶证
内蒙古林西县5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车管理的通告。其中规定,从2024年7月1日起,在当地道路上驾驶电动摩托车、低速电动车必须持有相关驾驶证。如果无证上路,交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很多人不清楚电动车应该考取什么驾驶证,其实电动车对应有D、E、F三种驾驶证。其中,F类驾驶证对应电动轻便摩托车、休闲三轮车;E类驾驶证对应电动摩托车;D类驾驶证对应电动正三轮摩托车(载货三轮车)。其中D类驾驶证可以驾驶E、F准驾的车型、E类驾驶证可以驾驶F准驾的车型。至于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综合允许上路地区的规定,最低需要持有C2驾驶证。

3、限行
今年4月,深圳市交警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实施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通告中明确,当地在保留电动车一级、二级限行区管理的基础上,新增三级限行区。
新设立的三级限行区主要集中在学校周边,限行时段为早晚高峰期及中午放学期间。该措施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持续至今年12月31日。
综合来看,7月份开始,多地对于电动车的政策重点主要集中于使用范围(限行)、驾驶员培训(驾驶证)、车辆备案(上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