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鼎恒盛IPO:部分员工曾未缴公积金,“入职未满3年”理由是否合规?

2023-05-24 12:00     观察者网

近期,中鼎恒盛气体设备(芜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鼎恒盛")公布首份创业板IPO申报稿。

申报稿显示,根据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压缩机分会出具的说明以及高工产研数据,中鼎恒盛2022年在国内隔膜压缩机行业的市场份额位居行业第一名。

不过,中鼎恒盛有不少看点,比如内部控制缺陷方面,公司与客户或供应商之间,有配合或要求配合周转贷款的情况;公司实控人报告期内存在数千万的资金占用;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员工未缴公积金,公司给的理由为入职未满3年;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持股13.36%,为公司的第三大股东,并且与公司实控人签有可复活的对赌协议。另外,中鼎恒盛存在突击入股的情况。

"入职未满3年"的理由是否合法合规?

中鼎恒盛的主营业务为隔膜压缩机及其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其中公

司销售的隔膜压缩机包括整机和核心组件,以整机销售为主。申报稿显示,隔膜压缩机具有不污染压缩介质、密封性好、压缩效率高、易实现高压压缩等优良特性,被广泛应用于需要对高纯度、稀有贵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具有腐蚀性或放射性及高压工业气体进行压缩的诸多领域。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中鼎恒盛在申报稿中表示自己在"国内隔膜压缩机行业的市场份额位居行业第一名",但公司的体量并不大。

2020年至2022年(下称"报告期"),中鼎恒盛的营业收入分别为0.7亿元、1.42亿元、2.4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718.16万元、3847万元、7367.43万元。其中2022年受到了非经常性损益影响,若扣除这部分,其归母净利润将由7367.43万元降至6239.5万元。另外,中鼎恒盛2022年主营业务毛利率相较2021年有所下降,即由48.92%降至44.61%。对此,中鼎恒盛在申报稿中表示,主要系前期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单位成本上升较多所致。

此次创业板IPO,中鼎恒盛拟募资额为10.03亿元,发行不超过2970.45万股,占发行后总股份的25%。以此计算,中鼎恒盛达到目标的估值为40.12亿元。按中鼎恒盛2022年扣非前后归母净利润计算,相关市盈率分别为54.46倍和64.31倍。中鼎恒盛在申报稿中列举了3家A股同行业可比公司,分别是开山股份、东亚机械、鑫磊股份。截至2023年5月18日,东方财富显示,这三家可比公司扣非前后平均市盈率分别为43.8倍和43.7倍,且这三家可比公司扣非前后市盈率均比中鼎恒盛低。

那么,中鼎恒盛否能达到拟募资额?

值得一提的是,明阳智能等23名股东在2022年7月向中鼎恒盛增资4.41亿元,其中部分股东属于新增股东。证监会官网显示,申报前12个月内产生的新股东将被认定为突击入股。即上述部分股东属于突击入股。

新增股东摘要,数据来源:申报稿

此外,中鼎恒盛公积金缴纳也存在看点。2020年年末,中鼎恒盛共有100名员工,其中66人未缴纳公积金。对此,中鼎恒盛在申报稿中表示,59名员工因入职未满3年,公司未予缴纳。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2021年年末,中鼎恒盛对42名未缴公积金的员工采用了相同理由。

而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建新对观察者网表示,彼时,哪怕是试用期员工也需要缴纳五险一金。

那么,"入职未满3年"的理由是否合法合规?

社保缴纳摘要,数据来源:申报稿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缺陷

中鼎恒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比如中鼎恒盛存在转贷的现象。2021年4月,中鼎恒盛将徽商银行贷款1000万元由银行受托支付给供应商北京航科精机科技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该供应商之后将该笔贷款转回中鼎恒盛子公司北京中鼎。

另外,中鼎恒盛还在申报稿中内部控制缺陷一块,列举了一些非"转贷"的配合周转贷款资金。比如,中鼎恒盛子公司北京中鼎曾配合客户森罗股份进行贷款周转。2020年3月至2021年6月,森罗股份将其银行贷款2173.1万元转入北京中鼎,北京中鼎根据森罗股份要求将该等贷款中的2146万元转回该客户。

关于整改情况,中鼎恒盛在申报稿中表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贷款通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要求,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教育。2022年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未再发生要求其他方配合公司周转贷款资金或配合其他方周转贷款资金的情形。

报告期内,中鼎恒盛还存在资金被实控人罗克钦和杨瑞杰占用的情况。中鼎恒盛的实控人为罗克钦、王郡疃、杨瑞杰,三人合计控制公司49.07%股权。截至2020年年末,罗克钦和杨瑞杰占用资金为3197.54万元,中鼎恒盛2020年资金流出3191.66万元,中鼎恒盛资金流入251万元;截至2021年年末,罗克钦和杨瑞杰占用资金为997.83万元,中鼎恒盛2021年资金流出3562.65万元,中鼎恒盛资金流入5906.17万元。

对此,中鼎恒盛在申报稿中表示,2020年和2021年,公司实控人罗克钦、杨瑞杰从公司拆借资金主要是为满足其临时资金周转需求,主要用于个人股票投资、购买理财产品、归还个人贷款、借予亲友等,公司已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提拆借利息,罗克钦、杨瑞杰所欠公司资金及利息已于 2022 年底前归还至公司。另外,公司于2022年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同时保荐机构在上市辅导过程中对公司实控人和董监高进行了培训教育,强化了公司实控人和董监高规范运作的合规意识。

资金占用情况摘要,数据来源:申报稿

这里提一下,中鼎恒盛实控人罗克钦弟弟的配偶范永红在报告期内还有使用代持的情况。即2021年9月,松源天成与范永红等被代持方签署《借款协议》。范永红等以借款名义为松源天成提供资金1012万元,用于受让北京俊杰所持中鼎恒盛股权,其中范永红提供资金337万元。直到2022年7月,松源天成将中鼎恒盛的股份转让给范永红等,相关代持才解除。

另外,中鼎恒盛实控人还与第三大股东签订了对赌协议。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下称"中石化资本")持股13.36%,为公司的第三大股东。虽然随着IPO相关对赌协议已经终止,但如果中鼎恒盛IPO失败则回购相关义务条款自动恢复,有关年利率为8%。

中石化资本是在2021年11月通过增资的方式入股中鼎恒盛,增资金额合计1.25亿元。若中鼎恒盛达到拟募资额时的估值,考虑稀释,中石化资本手中股份的估值为4.02亿元,增值了2.77亿元,增值率为221.63%。

这里有一个小疑惑,中石化资本49%的股份在中石化手中,剩余51%的股份则在中石化母公司手中。申报稿显示,公司已成为中石化等化工行业龙头公司的重要设备供应商。但申报稿的关联交易中,却没有中石化的影子。

那么,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

信息摘要,数据来源: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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