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文推进“带押过户”,有助于进一步激发楼市活力

2023-03-31 11:35     财联社

两部门联合发文推进"带押过户" 有助于进一步激发楼市活力

财联社3月30日讯(记者 王海春)多地试点的不动产"带押过户"模式,将得到进一步推广和深化。

日前,自然资源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通知指出,在地方实践的基础上,自然资源部和银保监会决定深化不动产登记和金融便民利企合作,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进一步提升便利化服务水平,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带押过户"是指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该模式主要适用于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未结清的按揭贷款,且按揭贷款当前无逾期。

通知指出,要推动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率先实现"带押过户",并逐步向其他市县拓展;要推动同一银行业金融机构率先实现,并逐步向跨银行业金融机构拓展;要推动住宅类不动产率先实现,并逐步向工业、商业等类型不动产拓展。

据诸葛数据研究中心统计,截至当前,全国已有33个省市正式发文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二手房"带押过户"已经作为房地产调控的一项重要手段。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此次政策明确,各地应以点带面,积极做好"带押过户",这说明过去各地"带押过户"的试点和案例已获得了认可,也具备了推广的可能。

"相关部门联合发文,将'带押过户'进一步向全国推广,且首次由中央部委提出,展现出对这一模式的认可及大范围推行的决心。"诸葛数据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陈霄表示。

据悉,地方在实践探索中,主要形成了三种"带押过户"模式。

其一,新旧抵押权组合模式。通过借新贷、还旧贷无缝衔接,实现"带押过户"。买卖双方及涉及的贷款方达成一致,约定发放新贷款、偿还旧贷款的时点和方式等内容,不动产登记机构合并办理转移登记、新抵押权首次登记与旧抵押权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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