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了 3 亿条赚 4000 余万元,落网了!(3)

2023-03-23 10:50  环球时报

3、区分情形准确认定犯罪

办案检察官经研究认为,这 29 名犯罪嫌疑人分属 5 个犯罪团伙,分布于不同省市,确定管辖权的归属是首要问题。" 我们经审查发现,临淄区内有多名手机用户收到了来自刘某与赵某所建'机房'发送的赌博、色情网站推广短信,临淄系犯罪结果发生地,故本地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对刘某团伙与赵某团伙的犯罪具有管辖权。虽然王某、于某、宋某等人的团伙来自不同省市,但他们之间存在频繁的数据包传输和利益输送,相互牵连,系共同犯罪,且都是通过齐某团伙兑换 USDT 币,以上团伙实施的犯罪行为存在关联,并案处理更有利于查明全部案件的事实。" 临淄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司书金对案件管辖问题作出了详细解答。

管辖权已确定,接下来就是案件事实与证据的审查、案件定性问题,这是办案检察官面临的第二个问题。"CTG server"" 转码软件 sms""U 币钱包 "…… 当犯罪嫌疑人避重就轻、用这样的专业术语回答问题时,办案检察官没有被难住,早有准备的他们将突破点放在了排查各犯罪嫌疑人对同一问题相互矛盾的供述上,并通过部分证据开示,最终使得各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 本案共有 5 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的犯罪团伙,每个团伙中都有一个负责拉拢人员、出资购买设备、组建'机房'、下达指令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其在共同犯罪中起到主要作用,系主犯,还有二到四个负责具体操作'机房'向外发布违法信息的人员,在共同犯罪中起到次要作用,系从犯。上述两类人员利用信息网络为实施赌博、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 临淄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左芳介绍说。

经过审查,办案检察官发现有 12 名犯罪嫌疑人存在以下情况:有的参与了接收、发送数据包,但参与时间较短,获利较少;有的为刘某、赵某、齐某等人送过现金,但尚未获利;有的与公安机关正在办理的其他案件有关联,但案件目前尚未查清。对于这些犯罪嫌疑人,经与公安机关协商,检察机关同意公安机关申请将相关案件撤回另行处理的意见。

刘某、王某等人的行为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那为其提供 USDT 币兑换服务的齐某构成何罪?

2021 年 9 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最高法、最高检等部门共同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规定,USDT 币作为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此,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齐某明知中国境内不允许 USDT 币交易,无法通过正当途径获得 USDT 币,仍以明显低于市场价购入 USDT 币后再以明显高于市场价卖出的方式赚取兑换差价,且为躲避银行监管以现金方式频繁与上游客户交易。而且,齐某的兑换对象的相关犯罪事实均已查证属实。根据最高法《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8 条规定,齐某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而齐某团伙中的其他人员均系根据齐某的指示到指定地点送现金,不实际参与 USDT 币的结算交易,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上述人员对 USDT 币的来源以及涉案钱款是否系犯罪所得存在主观明知,需进一步查清其主观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