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乐福分店再出问题,因销售含有异物月饼被罚5万

2023-03-06 13:00     观察者网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书引发关注。

企查查APP显示,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通州店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被没收违法所得47.1元,并处罚款5万元。

违法事实显示,当事人销售的"京式月饼(红豆沙)"、"京式月饼(黑芝麻)"、"京式月饼(双麻)"、"京式红豆沙月饼"、"提浆宫饼(粒粒红豆)"、北京稻香村"广式月饼(糖醇莲蓉)"月饼存有黑色及白色丝状异物。

具体来看,月饼实物为天津市永发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京式饼(红豆沙)","京式月饼(黑艺麻)","京式月饼(双麻)",天津市盛和样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天津市永发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盛和样"京式红豆沙月饼",北京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北京格香村"提浆宫饼粒粒红司",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北京格香村"广式目饼蕴莲月饼"。

经调查,确实可看到存有黑色及白色丝状是物。当事人亦予以确认。

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旗下门店存在多条行政处罚记录,处罚事由多次涉及食品安全问题,处罚总金额超百万元。

例如,2022年3月,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天竺店销售的"必品阁韩式土豆猪骨肉汤"、"金龙鱼饺子专用麦芯粉"、"全聚德烤鸭专用酱"和"Heinz亨氏番茄沙司"产品已超过保质期属于销售超过保质期的,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被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7万元。

2022年2月,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健翔桥店新增行政处罚信息,该店因经营腐败变质的预包装食品火锅年糕、违反食品安全法,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8.6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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