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民警上班途中心梗病逝未被认定工亡 当地人社局:发病时不在上班时间和上班地点(3)

2022-06-08 10:45     封面新闻

江陵县人社局则认为,未接通的电话无法证明其内容,证人所说事发前一直在对接某项案子只能证明事发前的情况;覃文如果事发当日确实在安排对接工作,公安机关会依法认定为工伤,但用工单位却对这一事实没有认定。

覃文生前获得荣誉(受访者供图)

法院:

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应广义理解,人社局认定不当应撤销

江陵县人民法院认为,如何理解"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概念,应当看职工是否是为了单位的利益从事本职工作,如果是这样,职工的权利则应受到保护。本案中的覃文是一线办案民警,其工作时间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不应局限于单位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范围内,其"工作时间"应作广义理解。

其次,"工作岗位"强调的不是工作的处所和位置,而是岗位职责、工作任务。本案中,覃文前一天仍在正常处理手头案件,仍在通过电话或微信布置工作,前一天没请假,且与同事约好了第二天的工作,说明覃文第二天会正常上班。

法院认为,覃文在上班途中突发身体不适,当天虽一直没进入工作场所,但他去工作的路线途经江陵县人民医院,不排除其自身在上班途中因不适感増强而临时先去医院的情况。

"若他先去工作场所后再去医院,可能会错过救治的黄金期。且他在医院救治期间仍在联系手头上的工作,仍然是为了完成岗位职责,应当认定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判决书称,覃文出事时并非首次发病,他一年前在单位值班期间突然发病,送医检查后发现身患此疾,虽经治疗后身体好转,但其身体状况不再是完全健康的,此疾病可随时发病,其本人也必须随时随身携带相关药物。覃文是旧疾复发身故,而旧疾正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过程中引发,不可否认前后存在一定的因果联系,"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处理结果明显不当,依法应予撤销"。

7日下午,封面新闻记者联系江陵县公安局局长易伟核实覃文工作情况,电话被挂断,短信无人回复。江陵县人社局副局长严腊青电话中表示自己在开会,稍后将回复记者。截至发稿时,记者尚未接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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