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医保局最新发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4月1日就要正式施行了。这一次,罚款更狠,追责更严,很多医院诊所不小心就会踩红线。这八种行为,看完赶紧自查。
这次新规,到底变严了在哪儿?
很多院长觉得,不就是个实施细则嘛,以前也有规定,能变到哪儿去?其实这次真不一样,变化比你想象的大:
第一,个人也会被追责了。以前出了事,只罚医院机构,现在院长、科室主任、直接医生都可能被罚,不光罚款,还能暂停执业,真出事了谁也跑不掉。
第二,罚款起点更高了。以前骗保金额不大,可能也就警告一下,现在只要违规,罚款就是骗金金额的1倍到3倍,你套了十万,最少罚十万,最多罚三十万,不少小诊所一次罚完直接关门。
第三,"一票否决"真执行了。以前情节严重才取消定点,现在只要你"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会计凭证、电子账簿等有关资料",直接就可以取消定点资格,饭碗直接没了。
说白了,以前监管是"网大眼小",现在是"网密眼大",4月1号以后,再抱着侥幸心理,真可能栽跟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