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实录》内容看,它就相当于现代人民法院作出的两份有罪判决书,判定主犯胡惟庸投毒谋杀了刘基;从犯有陈宁等人(包括因汪、胡两案被处死之部分人);朱元璋认定汪广洋应该知道这件。同时,还附带宣判了:刘基死于中毒!
《行状》成文于1380年,而《实录》初修于1399年,两者相差二十年。于是,近现代便有学者提出最早记载胡惟庸毒杀刘基的史料是《行状》,言下之意,包括《实录》《明史·刘基传》《明史·胡惟庸传》《明史·汪广洋传》等在内的后来出版的史书,都抄袭了《行状》里的原始信息。但是最原始的依据应该是除上面三则信息外,在嘉靖、乾隆版本《诚意伯文集》中,收录一篇题为《诚意伯次子阁门使刘仲璟遇恩录》,文中详细记录了从洪武二十年十二月到洪武二十四年八月,刘璟三十二次(有多次与胡深、章溢、宋濂、叶琛之子一起)"遇恩"经过,其中有六次讲到朱元璋谈论"胡惟庸毒死刘基"之事。这篇奇文从语气和语言都让笔者认为较为可靠,朱元璋一直在反复的强化一件事"胡惟庸毒死了刘基"。且录后备查(见附件)。
自《行状》《实录》问世之后,从官方编撰的正史、地方志到民间采编的各种野史,基本上都采用了胡惟庸毒死刘基这一观点,并且还成为主流观点。但随着时间推移,到民国刘德隅所编《明刘伯温公生平事迹拾遗》,则引经据典,将"朱元璋指使胡惟庸毒杀刘基"肯定为一个铁案,甚至,民间还有"刘基靠中柱吞金自杀"等传说。
刘基死因之所以存在多种说法,都是因为"胡惟庸毒杀刘基案"疑点重重引发的。刘基属于自然死亡观点,在近现代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可和接受。这也是还归事实本真。但学术界对刘基死因的讨论,必定还会无休止进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