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林一男子的监护权被法院依法撤销,据悉,该男子曾猥亵自己亲生女儿达20多次……
近日,由兴安县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兴安县民政局申请撤销监护权一案获法院判决支持,兴安县法院判决撤销被申请人李某某作为其女儿小李(化名)的监护人资格。
据悉,李某某与小李(化名)系父女关系。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期间,李某某在务工处和自家房间内,对小李实施猥亵达二十余次。2020年10月,兴安县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以猥亵儿童罪向兴安县法院提起公诉,同年12月,法院判决李某某有期徒刑六年。
案件发生后,李某某与其妻桂某(化名)经法院调解协议离婚,现小李与桂某共同生活中。桂某在收到《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告知书》后,一直未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