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重大变化!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税扣除 传递哪些积极信号?

2022-03-28 17:40     经济日报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再添新项目!3月28日,国务院发布文件,明确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这项重要政策落地,将有效减轻家庭生育、养育负担。同时,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由6项增至7项,覆盖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大病医疗、赡养老人等必要生活开支,"保护网"织得更密更牢。

新一轮个税改革自2018年开始实施,其中实施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是改革的最大亮点。专项附加扣除是在现行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继续执行的同时,增加规定一系列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扣除项目,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更符合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有利于税制公平。

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 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2018年12月,国务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并与新个税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个税重大变化!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传递哪些积极信号?

专项附加扣除的实施,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点赞。3年多来,众多个税纳税人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在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的基础上,再加上适用某项或者某几项专项附加扣除,不少人个税负担大幅减少,甚至不再需要缴纳个税。可以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一项深得民心的好政策,对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

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同样是众望所归。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情。当前,经济负担、子女照料等成为制约生育的主要因素,有必要实施支持措施,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同向发力,以满足更多家庭的生育意愿。去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要"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并明确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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