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性与尚武》之“宋代血性群英谱”(8)

2024-02-25 11:42     360kuai

绍兴十一年二月,宋金恢复和谈。四月,岳飞等人被调离军队,到枢密院任职,八月,岳飞被罢免枢密副使一职。他自请回到江州(今江西九江),一边赋闲,一边为母亲守墓庐。十月十三日,岳飞下诏狱。十一月初七,南宋和金国达成''绍兴和议''。宋金和议签订后,以宋高宗为首的投降派,必欲除岳飞为后快,1142年除夕之夜,,宋高宗下令以''莫须有''的罪名赐死岳飞,同时遇害的还有岳飞儿子岳云和部将张宪等人。岳飞被害之时,连呼:''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岳飞的遇害,是南宋历史上最大的冤案。岳飞被害,有三个最重要的原因,一,岳飞力主抗金,反对投降议和,是宋高宗等人进行投降活动的最大障碍;二,岳飞兵权过重,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宋初开始实行的武将不得拥兵自重的规定,引起了宋高宗的猜忌。三,岳飞三次上书宋高宗,要求没有子嗣且无生育能力的宋高宗早立储君,犯了武将不得干政的大忌。岳飞的被害,人们都把帐算到了秦桧头上,宋朝灭亡后,后人开始追究宋高宗的责任,认为宋高宗才是杀害岳飞的幕后主使者,明朝文征明在满江红词中说,''笑区区一桧亦何能,逢其欲。''把批评的矛头直接指向宋高宗赵构。著名的思想家王夫之,在名为《宋论》的著作中,更是直言不讳:''(高宗)串李纲,斩陈东,杀岳飞,死李光、赵鼎于瘴乡。'',痛骂赵构是昏君。

岳飞被害后,南宋朝野要求为岳飞平反的呼声络绎不绝.因为高宗是岳飞案的幕后主使者,所以岳飞冤案的平反历程十分曲折。南宋朝廷先是恢复了岳飞的原官职,以礼改葬,后又于淳熙六年(1179),封岳飞谥号为''武穆'',1203年,宋宁宗追封岳飞为''鄂王'',理宗宝庆元年(1225年),朝廷颁布《赐谥告词》,追封岳飞为''鄂王'',赐谥号''忠武''。这份告词给了岳飞最高的评价,也是南宋一代对岳飞历史功绩的最后结论。

岳飞是伟大的民族英雄,也是一代儒将,《宋史》中说他:''西汉而下,若韩、彭、绛、灌之为将,代不乏人,求其文武全器、仁智并施如宋岳飞者,一代岂多见哉。''岳飞是尚武的军事家,也是激情澎湃的诗人。他的诗词风格悲壮,意气豪迈,表达了恢复中原的伟大抱负和壮志难酬的深沉慨叹,《满江红》、》《小重山》是其代表作。岳飞另有军事典籍《武穆遗书》存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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