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农商行撤回IPO申请 业绩乏善可陈股东问题暴露(4)

2022-03-02 09:33     投资者网

《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商业银行股东应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纳税记录和财务状况,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要求。

前十大股东所引起的股权被质押、冻结、拍卖等问题发生,在一定程度上“拖累”了厦门农商行上市的步伐。

最新的证监会官网信息显示,已收到厦门农商行的撤回申请。对于撤回原因,厦门农商行向媒体表示,主动调整上市计划是基于股权优化目的,意在利用调整期着力梳理并优化股权,为下一步稳健发展和再次IPO申请筑牢基础。

该行还表示,此次调整上市计划,只是调整了阶段性的工作步伐,继续申报上市的总体方向和决心未有变化。

“考虑到地方政府在该行改制时的股东引入、不良资产处置以及成立以来业务拓展等方面的支持记录,以及该行在当地金融体系中的重要性,厦门市政府具有很强的意愿和能力在有需要时对该行给予支持。”中诚信国际曾在评级报告中提到,“厦门市作为经济特区和两岸金融中心,良好的经济环境和区位优势为厦门农商银行的业务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事实上,厦门农商行并非A股唯一一家撤回上市申请的银行。

广州农商行、盛京银行、徽商银行、哈尔滨银行四家H股上市银行均是在“回A”过程中撤回,目前均未重新回到A股上市排队序列。最近的一次是2020年12月,广州农商行在A股上会前一天突然撤回IPO申请。

对于厦门农商行IPO的后续进展,《投资者网》将持续关注。(思维财经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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