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师教你理财,藏着套路埋着雷(9)

2022-01-21 18:00     观察者网

活跃于社交平台的大V荐股和荐股群,也很可能是违法的。

申浩律师事务所陈昕律师表示,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的人员,必须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并加入一家有从业资格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方可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不具有以上资格的所谓“荐股专家”在微信群等公开场合开展投资咨询、推荐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12条第二款的规定,即“任何人未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或者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但是未在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工作的,不得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可能会受到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截图

陈昕还表示,一方面,“荐股专家”未取得从业资格,非法经营证券咨询业务的,可能因触碰《刑法》第225条而涉嫌非法经营罪;另一方面,如果“荐股专家”利用投资建议自己或者与“庄家”反向交易证券期货,并影响证券价格或者成交量严重的,可能涉嫌《刑法》第182条规定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陈昕提醒, “荐股专家”可能涉及的常见罪名还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等。受害人虽然可以通过案件的侦破、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追回一定的赃款或者取得一些赔偿。但是,面临巨额的损失,这往往杯水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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