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首先来探讨第一个问题。清代初期,统治者出于督抚制衡,削弱地方派系势力,加强中央集权的政治考虑,在地方实行督抚制度,由总督和巡抚共同掌握地方权力。
在地方设有八督十五抚,除了少部分地区,如直隶、四川等省份因为地理位置重要、管理难度大等原因只设总督,不设立巡抚,以减少内耗、避免争端外,其余省份均设立一名巡抚。
在地域相临、文化相近的数个省份设立一名总督,管辖数省军事、行政事务。清中叶之前,地方总督和巡抚并没有严格的隶属关系,二者职权也多有混乱。
我们首先来探讨第一个问题。清代初期,统治者出于督抚制衡,削弱地方派系势力,加强中央集权的政治考虑,在地方实行督抚制度,由总督和巡抚共同掌握地方权力。
在地方设有八督十五抚,除了少部分地区,如直隶、四川等省份因为地理位置重要、管理难度大等原因只设总督,不设立巡抚,以减少内耗、避免争端外,其余省份均设立一名巡抚。
在地域相临、文化相近的数个省份设立一名总督,管辖数省军事、行政事务。清中叶之前,地方总督和巡抚并没有严格的隶属关系,二者职权也多有混乱。